打造服务信访 助推打击效能
发布日期:2015年12月18日
今年以来,我市公安信访部门立足“服务”,在为办案单位解除后顾之忧、全力服务于打击中心工作、助推打击效能的同时,以真诚服务于上访人,做到解决问题到位、不合理诉求及思想认识教育到位、生活困难救助到位、违法行为处理到位。
目前,我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了公安部、省公安厅的高度赞扬,“三项基础建设”经验已在全省公安信访部门推广。
投入专款改造升级信访大厅
在今年的“3+2”、去年的“6+1”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,公安机关任务重、民警工作强度大,加之一些客观因素,办案难免存在瑕疵甚至错误,这其中绝大部分会通过及时纠正得以弥补,做到让当事人满意。但也会有一些当事人不理解,导致信访案件发生。
如今,走进市公安局信访大厅,一眼就能看见“导访台”后两名面带笑容的女导访员,她们负责引导来访人员到相应的窗口反映诉求,这在全省公安信访部门中是唯一一家。宽敞明亮的大厅内,接访、候访、办公3大功能区独立分隔,定位清晰。
小小的导访服务折射出来的是对来访人员的尊重,见到上访人唯恐避之不及的现象,在这里被彻底杜绝。而看到面带笑容的导访员,来访人的心气也会平和许多。
为提高“服务信访”水平,今年以来,市公安局首先从场所建设入手,投入专款对信访大厅进行改造升级,信访场所总面积达351平方米,除设置信访案件受理窗口、涉法涉诉信访窗口、律师免费服务窗口外,还设置有休息座椅、饮水器具等便民服务设施,管理制度、信访规定、工作流程、服务承诺、民警身份信息等也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。经省公安厅验收,目前位居全省地级市公安机关第一名。
影响信访案件办理者将被追究责任
在化解疑难杂症等案件上,专门成立“市公安局律师服务团”,邀请社会义工团队参与化解矛盾纠纷,共同“把脉问诊、对症下药”。涉法涉诉案件,也派出专人值守窗口,为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提供便利,属公安机关受理范围、符合条件的,直接受理并以法定程序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,反之则会以告知书形式,告知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来到信访大厅的信访人中,大多数对法律不熟悉,或者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,导致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诉求。市公安局信访科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18名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;同时设立心理咨询室,引入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免费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。
对于困难群众,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及时启动道路救助基金、司法救助程序。今年以来发放道路救助基金1400多万元、司法救助金50多万元,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。
如果办案单位在执法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而上访,市公安局信访部门会立即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,并全程跟踪办理进展。为确保信访人合理诉求解决到位,市公安局出台责任追究制度,实行信访“买单制”,谁影响了信访案件办理,就追究谁的责任。